Title:海商律师:重磅新规!国务院发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26年04月17日
2026年4月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规定》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为了防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同日晚间,司法部负责人就该规定答记者问中介绍了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工作原则等关键信息。其中,对于如何突出重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司法部表示:《规定》立足“小切口”,聚焦涉及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建立关键领域清单制度。而针对列入清单的关键领域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一是推动加强信息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二是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制度,组织开展关键领域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加大技术、设备、产品研发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按程序采取紧急调度、动用储备等应急处置措施。
此外,针对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歧视性限制、损害中国供应链安全的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该《规定》有权开展调查并采取限制进出口、收取特别费用、列入反制清单等措施。针对外国组织/个人恶意断供、歧视性交易等行为,有权限制其在华投资、交易、入境、从业等,措施可溯及实际控制主体。中国主体协助执行外国歧视性措施的,也将面临被禁止/限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或者国际服务贸易等活动之类的处罚措施,此条规定与《反外国制裁法》针对中国主体的要求一脉相承。
最后,《规定》第十七条强调“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为我国公民、组织提供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有关的法律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已从经营风险上升为法律风险,合规与否直接影响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资格乃至负责人出境自由。汇业海关律师建议企业尽快开展供应链合规自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安全可控、合规经营,必要时应立即聘请专业律师介入避免风险。
- 上一篇:暂无上一篇
- 下一篇:走私辩护律师:无证出口两用物项可能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