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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海运电子舱单联网申报的注册

Posted by:汇业律师

Time: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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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企业向海关律师提出申请(企业舱单录入人员应事先经海关考核并获得《舱单录入人员资格证书》),交验下列材料:

  (一)交通部或外经贸部的批准文件;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企业海关注册登记证书;

  (四)舱单录入人员资格证书;

  (五)计算机软、硬件环境调查表;

  (六)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海关派员赴企业检查用于舱单传输计算机软、硬件环境。

  第三步: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海关技术部门为申请企业安装舱单传输软件、开通企业相应账户。

     海运电子舱单申报差错的处理

  第一步:已向传输电子舱单需更改的,应由船舶代理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单证:

  (一)舱单更改申请书;

  (二)纸质载货清单;

  (三)进/出口货物提、运单;

  (四)进/出口货物装箱清单;

  (五)进境船舶舱单更正通知单或出口货物场站收据第七联;

  (六)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第二步:经审核情况正常的,海关在《舱单更改申请书》上批注、签章,将有关单证送指定录入点更改,并出具《舱单更改申请书》回执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