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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海关律师解答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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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当事人在与海关就商品归类发生争议时,不确定依照哪些法律依据与海关进行交涉,汇业海关律师依照多年的商品归类争议代理经验,为大家总结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如下:

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根据《归类管理规定》第2条的替换,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

(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下简称《本国子目注释》);

(四)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

同时,鉴于商品归类的涉及面不仅仅限于关税领域、进出口通关所使用的商品编码为10位编码而不仅仅为8位、部分商品在《税则》及《注释》等依据中可能还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等实际情况,以下依据也可作为商品归类的补充依据:

(一)海关总署及其他部委联合颁布的与货物进出口管理有关的公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商品目录》;

(三)进出口通关参数数据库中的《综合分类表》;

(四)与进出口商品相关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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