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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放行/结关前的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程序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8年05月14日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对于放行/结关前的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发生实际流转的,向报关单证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如在上海海关关区内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上海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及其他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汇业海关律师提醒,如果海关发现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并向当事人制发《上海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的,当事人应当在5日内对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的替换进行确认。

对采用“通关作业无纸化”模式的报关单进行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确有需要验核纸质报关单证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纸质报关单证。

汇业海关律师提示,对于税费已核销入库,需撤销报关单的,当事人应当依次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原报关单撤销手续、重新申报手续。

如确需在原报关单撤销前重新申报的,经海关审核,当事人可以先重新申报,再办理原报关单退税及撤销手续。重新申报的报关单备注栏内应当标识“先重报后撤销”字样和原报关单编号。对于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邮件运输”的原报关单,应当将原报关单运输方式改为“其他运输方式”再进行重新申报。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进口货物放行后、出口货物结关后的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报关单保存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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