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律师海关律师国际贸易律师海关辩护律师,外贸律师 专业提供海关、海事、外贸法律服务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13311891225
首页 > 网站新闻 > 焦点新闻 > 针对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指南的浅谈

Title:针对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指南的浅谈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04月22日

fiogf49gjkf0d

现在企业在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需要一定的方法,而许多人还都不知道,因此今天海关律师就为大家讲述关于申请办理加工贸易,首先就需要获得外经贸部门颁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首先持进出口合同向当地外经贸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完毕后再到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加工贸易部门持下列单证办理手册等相关事宜:

(一)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相应《备案清单》;

(二)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其《生产能力证明》的有效期限内再次申请备案的,可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经营企业开展委托加工的,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四)合同备案作业呈批表及预录入相关单据;

(五)手册备案单损耗及工艺流程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六)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资料。

备注:首次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除以上单证外,还需提交前期验厂所需单证: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验资报告、房屋所有证明或租赁协议、设备清单、设备进口报关单或设备发票。

以上的替换是敢于海关企业申请办理加工贸易的业务的指南,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资讯,请登录http://www.haiguanlvshi.com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