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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专家分享关于海关出口货物估价方法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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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海关估价,其实就海关价格,是海关按照从价标准征收关税的时候,根据规定海关估价制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海关估价准则,海关律师为大家提供对商品估价的主要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1、对于进口的货物都是以海关审定成交价格为基础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是需要经过海关审查未能确定,应该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者是地区购进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再未能确定,应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运输、仓储、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2、特殊的进口货物,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在出境的时候已经想海关报明并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替换复运出境,应以海关审定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对运往境外加工货物,出境的时候已经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以加工后货物进境时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到岸价格之间差额,作为完税价格。

3、无论是什么出口货物都是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所以不管总么样,海关估价所确定的完税价格除去可以凭计算税款外,还是可以作为对外贸易统计的依据,作为以价格为准的配额制或许可证制计算依据以及征收进口环节的其他税费依据,更多的资讯请登录http://www.haiguanlv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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