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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国际民航机通关流程

Posted by:汇业律师

Time: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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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海事律师称国际航空站应于国际民航机降停或者起飞前2小时通知民航机所降机场海关。

  第二步:国际民航机降停后或起飞前30分钟内,民航机负责人或其代理向海关申报,递交下列文件:

  (一)总申报单;

  (二)进出境、过境旅客清单和行李舱单;

  (三)进出境、过境货物、邮件和其他物品舱单;

  (四)货物运单副本;

  (五)机组人员清单及机组人员携带物品清单。

  第三步:海关办理国际民航机进出境手续,视情进行检查。出境国际民航机经海关放行后,海关在出口舱单上签印。国际民航机需于同一航次在境内第二、第三个国际航空站降停和起飞的,海关填制《海关监管联系单》由民航机负责人带交下一航空站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