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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对原产于俄、韩、日、美的环氧氯丙烷征收反倾销税

Posted by: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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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6月28日起,海关律师对申报进口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环氧氯丙烷(税则号列为29103000),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5号规定的产品范围、税率和公式等征收反倾销税。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