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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进口货物预估价程序

Posted by: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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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海事律师称我们首先要综合评估企业条件后,再确定预估价企业。

    第二步:企业申请。符合预估价要求的企业在货物进口申报前向价格信息处提交预估价申请书及进口报关所需的资料(包括合同、发票、提单、信用证等),并完整填写《进出口货物价格申报单》。

    第三步:价格信息处受理企业提交的预估价申请。

    第四步:签发《预估价决定书》。价格信息处应在单证审核无疑义的情况下,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发《预估价决定书》,分别交通关管理处和现场海关。

    第五步:后续核销。企业应将预估价报关资料及付汇核销情况及时反馈价格信息处(一般为三个月),对超过半年仍未核销的将取消预估价资格。

    第六步:后续价格核查。价格信息处将定期对预估价企业实行后续价格核查,主要核查企业的财务帐册及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