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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总担保的担保金额应相当于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之和。若权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仓储处置费不足人民币20万元,则总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贵司亦可以选择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担保函,确定了应当提交的总担保金额后,权利人应当向已获准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担保人)提出出具总担保保函的申请并签订担保协议。银行根据担保协议,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格式出具以海关总署为受益人的总担保保函。总担保保函的有效期为担保人签发之日起至第二年6月30日。出具总担保保函的银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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